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林金树 杨志清
王戎笙《李自成结局的由来与发展》(以下简称《发展》)一文,就李自成结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力主李自成于顺治二年四五月间遇害于湖北通山九宫山说,反对其他任何说法。他认为:李自成兵败遇害在清初三十年内已成定论;各种史书对李自成死事记载岐异的问题,到清末已基本上考证清楚。通读全文不难看出,作者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凡是主张李自成死于通山的,都是学风比较严谨的;凡是持李自成禅隐石门的,都是“推论太多,想像太玄”;凡是认为李自成死于通城或其他地方的,不是由于当时学术界还没有考证清楚,就是未做专题研究,沿袭旧说。
由于指导思想上的原因,《发展》从内容到态度,都不像是一个研究报告。我们作为课题组的成员,明确表示不同意这种做法。通山说有史料记载;通城说有史料记载;石门禅隐说不是空穴来风;其他说法亦非凭空捏造。对这个问题,确实要首先端正学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加以分析,有哪些材料是可信的;哪些是不可信的或有疑点的;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从目前的研究现状看,应当容许并欢迎各种不同观点继续展开讨论,以利逐步缩小差距,最终求得比较一致的认识。这里,我们仅就李自成是否死于通山九宫山提出一些看法。敬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一)
李自成死于通山九宫山,是《发展》一文的中心和关键所在。也是作者立论的出发点和归宿。因为只要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他各种说法都是多余的。为了论证这个基本观点,作者在第一节,不仅根据清朝和南明皇帝的诏令及其文臣武将的奏疏、清政府的战略部署、大顺军将士的“口述”历史和大顺军的军事政治行动、外国人的记述等诸多方面,做出了自己的分析和判断,而且经过筛选,选用了近二十种史学著作,用以证明李自成的的确于顺治二年四五月间,死于湖北通山县九宫山。
今将《发展》第一节所引用的史学著作中有关李自成死事的记载排列于下(先后次序有所调整),看看是否足以证明李自成死于通山九宫山。
费密《荒书》:(顺治五年)大清追李自成至湖广,自成尚有贼兵三万人,令他贼统之,由兴国州游屯至江西。自成亲随十八骑,由通山过九宫山岭即江西界。山民闻有贼至,群登山击石,将十八骑打散。自成独行至小月山牛脊岭,会大雨,自成拉马登岭。山民程九伯者,下与自成手搏,遂辗转泥滓中。自成坐九伯臀下,抽刀欲杀之。刀血渍又经泥水,不可出。九伯呼救甚急,其甥金姓以铲杀自成。不知其为闯贼也。武昌已系大清总督,自成之亲随十八骑有至武昌出首者。行查到县,九伯不敢出认。县官亲入山,谕以所杀者流贼李自成,奖其有功。九伯始往见总督,委九伯以德安府经历。
文秉《烈皇小识》卷八:三桂复以清兵掠陕西,逆成尽出锐卒迎战,大败,刘宗敏、田见秀等皆死,逆城(成)乃弃西安,由商雒入郧、襄,渡江趋武昌,逆成屡败,之后每行军,大队在前,己率数十骑在后。一夕,大风飞沙,对面不相睹,逆成同行二十八骑趋通山,登九宫山,乡兵遇之,乱刃交加,遂剁逆成于马下(编者按:《烈皇小识》说李自“城(成)乃弃西安”前“刘宗敏、田见秀等皆死 ”,显然与史实不符。刘宗敏是顺治二年四月下旬与清军在武昌之战中负伤被俘后被杀的。田见秀等是顺治二年五、六月份,李自成在通城九宫山殉难后,由通城入湖南,被南明总督何腾蛟招抚。八月,田见秀等又接受湖广总督佟岱的招抚,今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有田见秀、吴汝义八月十二日给佟岱(即佟养和)的禀帖。十二月,田见秀、吴汝义与李过合营反清。顺治三年二月初四日,田见秀等被清军打败后率所部五千人投降。四月初三日,清庭以田见秀、张鼐、吴汝义等系“穷而来归,降叛反复者”,命勒克德浑悉杀之。所以说《烈皇小识》记载也不太可信。)。
查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三十一《李自成传》:自成于(顺治二年正月)十三日出(西安)东门至兰田,由商州龙驹寨走武关,以入襄阳,妇女细弱冻死于七盘岭者甚众,宋企郊等道亡去。时左帅良玉已率众南下,思俛依献忠,而献忠已入蜀。武昌虚无人,自成偕其妻高氏、李锦、李过、妻之弟高必正,皆肺腑戚,诸将田见秀、袁宗第、刘体仁、刘芳亮、张鼐、吴从义、牛万才等,众尚数十万,分为四十八部,奄有荆州、襄阳、德安、承天四府守之。北师南下,移居武昌,改江夏为瑞符县,设伪令,运铜炭铸永昌钱。初意夺舟取宣歙,临发而暴雨烈风,阴霾四塞,乃于四月二十有四日改从金牛、保安,走延宁、蒲圻,过通城,命所部先行。通城有九宫山(一名罗公山),山有元帝庙,居民赛庙,合盟捍御勿后。自成时以二十骑为诸军殿,骑休山麓,自成单鞭直蹑庙伏谒,有所祷,不即起。诸赛疑非其乡之人,或为盗,夺荷插,碎破其首。见腰下有悬玺,且重袭非凡,大骇疾走去。二十骑迹之知状,兄子一只虎过以衮冕葬山麓,众遂奉李过为首。
吴伟业《绥寇纪略》卷九《通城击》:自成至武昌,左良玉时已率兵南下,武昌虚无人。自成偕其妻高氏、李锦、李过、高必正、皆肺腑戚,诸将田见秀、袁宗弟、刘体纯、刘芳亮、张鼐、吴从义、牛万才等犹从之,其众尚数十万,分为四十八部。居武昌五十日。改江夏为瑞符县,设伪令,运铜炭铸永昌钱,谋夺舟南下,取宣歙,曰:西北虽不定,东南讵再失之。将发,而阴霾四塞,暴雨烈风,旗枪尽折。乃以四月二十四日,改由金牛、保安,走延宁、蒲圻,沿道恣杀掠,过通城,命其下四十八部先发。自成令严,兵行无敢返顾者,通城有九宫山,一名罗公山,山有元帝庙,山民赛会,以盟谋捍卫闾井。自成止以二十骑殿,又诃其二十骑止于山下。而自以单骑登山,入庙见帝像伏谒,若有物击之者,不能起,村人疑以为劫盗,取所荷锸碎其首,既毙而腰下见金印,且有非常衣服,大骇,从山后逃去。二十骑讶久不出,迹而求之,则已血肉脔分矣。
冯苏《见闻随笔》卷上:自成至武昌,左良玉时已率众南下,武昌虚无人。自成偕其高氏,侄李锦即李过,妻之弟高必正,及诸将田见秀、袁宗弟、刘体纯、刘芳亮、张鼐、吴从义、牛万才等犹从之。其众尚数十万,分为四十八部,居武昌五十日,改江夏为瑞符县,设伪令,运铜炭铸永昌钱。谋夺舟南下,取宣歙,曰:西北虽不定,东南讵再失之。将发,而阴霾塞,暴雨烈风,旗枪尽折,乃以四月二十四日改由金牛、保安,走延宁、蒲圻,沿道恣杀掠,过通城,命其下四十八部先发。自成令严,兵行无敢返顾者,通城有九宫山,一名罗公山,山有元帝庙,山民赛会,以盟谋捍卫闾井。自成止以二十骑殿,又诃其二十骑止于山下。而自以单骑登山,入庙见帝像伏谒,若有物击之者,不能起,村人疑以为劫盗,取所荷锸碎其首,既毙而腰下见金印,且非常衣服,大骇,从山后逃去。二十骑讶久不出,迹而求之,则已血肉脔分矣。
同书卷下:左兵东下甫浃旬,闯贼十万众,自陕溃入楚,掠武汉而东,衔左兵之尾,大兵追闯者又数万,水陆踵至,计自荆河至皖城,数千里间,接阵格斗,纷拿散走。四月,良玉与黄得功战,大败,师溃芜湖之荻港,后数日,良玉死,其子梦庚以父降。闯贼被追,会大雨四十日,百川涨溢,贼败,所在积尸成邱,李自成仅引数骑驰入九宫山,居民白捧击杀之。五月,大兵略定武汉诸城邑。
戴笠、吴殳《怀陵流寇始终录·甲申剩事》:(顺治二年三月)命李过守营,自以轻骑抄掠。至武昌,左良玉兵已去,唯存空城,住五十日,清兵日近,势不能留。夏四月癸丑朔,乙丑扬州破,督师阁部史可法死之。闯贼欲东下,发兵,阴霾四塞,暴雨烈风,旗枪为折。庚辰,至蒲圻,沿道杀掠。闯贼令严,军行不敢反顾。通城有九宫山,又名罗公山,上有真武庙。闯贼自以二十骑殿,过山下止从骑,独身登山,见像下拜,若有物所击,久不能起,村民方赛神,疑为盗,击以锸,首碎,搜之,见里衣非常,又有金印,大骇,散走。从骑待久,登山求之,已死,杀近山居民。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八《李自成之乱》曰:我大清兵既定三秦,下河南,入楚取荆、襄。李自成南奔辰州,将合张献忠。献忠已入蜀,遂留屯黔阳。部贼亡大半,然尚拥众十余万。乏食,遣贼将四出抄掠,黔阳四境鸡犬皆尽。川湖何腾蛟进攻之。自成营于罗公山,倚险筑堑为久屯计。势弥蹙,食尽,逃者益众。自成自将轻骑抄掠,何腾蛟伏兵邀之,大败,杀伤几尽。自成以数十骑突走村落中求食,村民皆筑堡自守,合围伐鼓共击之。自成麾左右格斗,皆陷于淖。众击之,人马俱毙,村民不知为自成也。截其首献腾蛟,验之左颅伤镞,始知为自成。李过闻自成死,勒兵随赴,仅夺其尸,灭一村而还,结草为首,以衮冕葬之罗公山下。贼诸将奉李过为首,改名李绣,渡湖入险山中,后改名李赤心。群盗俱散亡。
张岱《石匮书后集》卷六十三《盗贼列传》:满洲兵既定三奏,下河南,入楚取荆、襄。自成奔辰州,将合张献忠。献忠已入蜀,遂留屯黔阳。部贼亡去大半,然尚拥众十余万。乏食,贼将四出抄掠,黔阳数百里鸡犬皆尽。川湖总督何腾蛟进攻之。自成营于罗公山,食尽,自成以数十骑突走村落中求食,村民皆筑堡固守,合围伐鼓共击之。自成麾左右格斗,皆陷于淖。众击之,人马俱 ,村民不知为自成也。截其首献腾蛟,验之,左颅伤镞,始知为自成。李过闻自成死,勒兵至,夺其尸,灭一村而去,结草为首,以衮冕葬之罗公山下。贼诸将奉李过为首,改名李绣,渡湖入险山中,后改名李赤心。未几,贼皆散去。
彭孙贻《平寇志》(即《流寇志》)卷十二:自成入山村,坐野庙(九公山),衣沾濡,人马饥困。从骑大呼父老子弟,李万岁父避兵至此,急来救驾,不失封侯。……乡人奋庙,杀贼骑十余。自成力斗脱身走,行收散亡,稍稍集,间道渡汉阳,走荆州与李过合营。将奔献忠,献忠已返川中,遂留屯黔阳。时田见秀亦死,诸伪官俱亡去。贼帅惟刘宗尧、李过、牛佺、任继宗、刘体仁、杨彦昌、辛思忠等相从,众尚十余万,军中乏食,遣刘宗尧以骑兵二千渡江,掠江南、湖北以给军;遣杨彦昌以步兵抄近境,黔阳四境鸡犬皆绝。川湖总督何腾蛟屯辰州,大集兵攻自成。自成势弥蹙,食尽,逃者益众。自成命李过守山赛,自将轻骑抄略,何腾蛟伏兵邀之,贼大败,杀伤几尽。自成与众相失,以数十骑突走村中求食,村民皆筑堡自守,见零骑入,合围共击之。自成驰射挥左右格斗,时积雨,骑陷淖不得驰,村民锄梃奋击,人马俱毙,不知为闯贼也,截首献腾蛟,验之,左颅伤于镞,始知为自成,飞书奏捷。李过闻自成败,勒兵驰救,夺其尸,结草为首,加衮冕,葬罗公山下。诸贼奉李过为主,改名曰绣,即一只虎也。奉高氏渡洞庭,踞验山中,后改名曰赤心,群盗多散亡。
又:拜鹃山人《见闻实录》卷十二,所记与《平寇志》卷十二内容相同。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三《李自成死罗公山》:自成与李守及骁将数人,率兵十余万,自河南至湖广,欲合张献忠。渡江抵辰州,知献忠已入川,遂驻黔阳二十里外,宏光元年正月下旬也。居二十日,百姓苦之。自成闻何腾蛟兵将至,入山阅视要害,见罗公山险峻而广大,遂分结三大营于其下,为久驻黔阳之计。但兵饷无两月支,命刘宗尧等率兵二千,渡江往豫楚界郡县劫粮;命辛思忠、杨彦昌率兵二千,于湖广沿江府县劫粮。一夕,自成方寝,大呼曰:杀、杀、杀,我不惧汝。窦氏惊问,自成曰:适梦坐北京殿上,忽见崇祯皇帝与范景文、倪元璐、汪伟、吴襄、周遇吉等数十人欲执予,予相振而醒。窦氏曰:勿异也,疑心暗鬼耳。自成甫睡,复梦如前,见文武叱声如雷,乃寤。次日,得疾。李过日过候,由是与窦氏通。自成病益笃,夜半连呼云:皇帝幸释我,遂死。李过以帝礼葬之。其时,大清朝有贺表,谓病故也。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七《何堵章列传》:……会左良玉死,南都继陷,梦庚降。李自成渡江,入无人之境,由蒲圻走死九宫山。
同书卷十三《高李列传》:……自成东渡,南望大江沧茫,山川缪错,卒不知所向。唯见口骑西来,则益东走,遂由巴陵北境奔入江楚界,南渐浏阳,北迄通山,东抵宁州,鸟惊兽逸,掠食千里。岳、武间居民惊贼猝至,亦不知所由来。五月,自成至九宫山食绝,自率野掠,为土人所杀,过等追及,良久乃知之,益恇惧不知所为。
郑达《野史无文》卷七《西南死事诸臣传.何腾蛟传》:(顺治二年三月)左兵东下甫浃旬,闯贼十万众,自秦溃入楚,掠武汉而东,衔左兵之尾,大兵追闯者又数万,水陆踵至,计自荆河至皖城,数千里间,日接阵格斗,纷拿散走。四月,良玉与黄得功战,大败,师滞芜胡之荻港,后数日,良玉死,其子梦庚以父兵降。闯贼被追,会大雨四十日,百川涨溢,贼败,所在积尸成丘。李自成仅引数骑,驰入九宫山,居民用白棒击杀之。
蒙正发《三湘从事录.跋》:闯逆授首,死于九宫山村民之手,率士痛愤,于兹稍快。
佚名《思文大纪》卷四:(隆武二年正月)时闯贼李自成为清所迫,走居鄂地;风霾警之,又遁入九宫山,余党十万悉为伏兵所诛,自成自刎。湖广总督何腾蛟疏闻,以摇旗有指示之功,故特以“永忠”之名赐之,俾知犯上者必正天诛云。
瞿共美《粤游见闻》:自成破京后,清兵追逼,遁至黄州,弃众先奔,为乡兵所杀。锦代领其众,同其妻高氏、弟必正流洞庭湖,窜据山寨。
(二)
透过以上史料记载,有几个问题什得注意和进一步探讨:
第一,史书作者的政治思想倾向。
上列各种史书的作者均为当时的官僚文人,他们立场鲜明,都是站在农民起义的对立面,仇视起义军,仇视李自成,恨不得李自成早受“天刑”,(就连说李自成当了和尚的何璘也不例外,而他却认为李自成未死,到石门夹山寺当了和尚,这是很有趣的事),“彼杀君后,毒生灵,上天震怒之日久矣”(吴伟业《绥寇纪略》卷九);“俾知犯上者必正天诛”(佚名《思文大纪》卷四)。这种明显的政治倾向,强烈的报复心态,在他们的著作中必然会有所流露、反映。这是我们在分析、研究李自成归宿问题时必须注意的。
第二,清初很少有人说李自成死于通山。
上述所引用的史料,均出于清初人之手。在这些史料中,通山九宫山说并没有为多数人所认可。按照《发展》提出的选用史料的客观标准,在其第一节选用的近二十种史学著作中,称得上“当地人记当地事,当事人述亲历事”者,充其量只有二种,即:王夫之的《永历实录》和蒙正发的《三湘从事录》。其中,《三湘从事录》一书,《发展》引用的是跋文。此跋为无名氏所撰,不知其为何时、何地、何人。其他各书只能说是“当时人记当时事”。
根据这些史书所记李自成的死地,大体上可以分为五类:
第一类,通山九宫山。有《烈皇小识》和《荒书》两种。
第二类,通城九宫山。有《罪惟录》、《绥寇纪略》、《见闻随笔》、《怀陵流寇始终录》四种。
第三类,黔阳罗公山。有《明史纪事本末》、《石匮书后集》、《平寇志》与《见闻实录》、《明季北略》五种。
第四类,九宫山。有《思文大纪》、《野史无文》、《三湘从事录》、《永历实录》四种。
第五类,黄州。有《粤游见闻》一种。
《发展》说:对李自成死事,各书“记载歧异,正好说明并非同出一源;如果众多记载出现惊人的雷同,那至是应该怀疑一下,是否出自同一祖本,互相传抄,这样的记载,歧异虽然是少了,但可信的内容却不多”(第12页)。我们通过比较发现:
第二类四种,内容和情节完全相同,可以说“出现惊人的雷同”;第三类前四种,所记的内容和情节亦完全相同,只是文字上略有差别,也可以视为“同出一源”。尽管如此,我们并不以为他们是互相传抄,或是毫无新意的低水平的简单重复。因为这种情况在当时的史料记载中,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第四类中的“九宫山”应为何处“九宫山”?《永历实录》卷七说:李自成“由蒲圻走死九宫山”。将这句话和《罪惟录》、《绥寇纪略》、《见闻随笔》诸书说的李自成“从金牛、保安,走延宁、蒲圻,过通城,通城有九宫山,一名罗公山”,以及《怀陵流寇给始终录》说的(顺治二年四月庚辰)李自成“至蒲圻……通城有九宫山,又名罗公山”,互相对照一下,我们以为王夫之所说的李自成“由蒲圻走死九宫山”的“九宫山”,似应为通城九宫山,而非通山九宫山。《野史无文》说的“李自成仅引数骑,驰入九宫山”的“九宫山”,是指通山九宫山,还是通城九宫山?查此书所记:“四月,良玉与黄得功战,大败,……李自成仅引数骑,驰入九宫山,居民用白棒击杀之”一段,与《见闻随笔》卷下所记一字不差。而《见闻随笔》记李自成死于通城九宫山。
《三湘从事录》跋文所记之“九宫山”,如前所述,此跨非蒙正发所撰。蒙正发是崇阳县人。说“崇阳与通山又是邻县”(第5页),这是对的,但只说了一半,崇阳与通城也是邻县,通城也有九宫山。跋文中的“九宫山”,可能是通山九宫山,也可能是通城九宫山。(编者按:综合《三湘从事录》、《崇阳县志》、通城《京兆堂黎氏宗谱》记载:楚督何腾蛟由崇阳走长沙、图恢复,督令赴援。隆武元年乙酉十月既望,崇邑诸生蒙正发与叔父上和诸同志,拥邑令李方曾起勇来就。清军从连河岭入崇,上和被擒不屈死,正发妻方氏死之。蒙正发同李方曾、孙嗣济夜走邑西摩旗峰,三日不得食,黑夜走通城,匿黎时生家(在通城大坪,距离九宫山约20公里),黎时生举家赀授何助军饷。蒙正发、李方曾、孙嗣济、黎时生等间道由通城达长沙投督师何腾蛟行营。没有史料说蒙正发到过通山,那么蒙正发说李自成死于九宫山,应是指通城九宫山。何腾蛟在《逆闯伏诛疏》中说“营内有臣晋豫旧治之子衿氓隶,亦无不众口同辞。”应是出自崇阳县令李方曾、举人蒙正发、通城黎时生等人之口。)
至于《思文大纪》,虽然说“李自成遁入九宫山”。但其所记与他书明显不同,令人怀疑;“余党十万悉为伏兵所诛”,自成自刎。“是否有过这样一场大规模的战斗?何腾蛟的部队何有这样的战功?
在上列清初十六种著作中,明确记李自成死于通山九宫山的,只有《烈皇小识》和《荒书》两种。我们对这种情况所持的态度是:一不以数量多少论是非;二对少数人的说法,必须进一步加以考证。其中,《荒书》所记问题尤多(将在后面加以说明)。
第三,关于通城与通山。
《发展》一文,在彻底排除各种说法的同时,自始至终守住两道关口:一是李自成死于顺治二年四五月间;地点在通山九宫山。“是谁把通山误成了通城的呢?傅燮鼎指出是清初吴伟业。吴伟业最早在《绥寇纪略》中记李自成死于通城九宫山,以后诸书沿袭其说”。看来吴伟业是“通城说”的创立者。但在第6页又说:“吴伟业的通城说,很可能来源于此”(指冯苏《见闻随笔》卷上)。吴伟业的《绥寇纪略》,辑于顺治九年(1652年),刊于康熙十三年(1674年)。冯苏,顺治十五年(1658年)进士,其《见闻随笔》一书,刻于清初。由于具体时间不祥,我们不敢妄断是谁最早提出“通城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傅氏所说的吴伟业把“通山误成了通城”,是没有根据的。究竟是吴伟业“把通山误成了通城”,还是有人以为“九宫山”就只能是“通山九宫山”,而没有同时想到“通城有九宫山,又名罗公山”?对于这个问题《发展》是这样说的:咸丰十一年(1861年)问世的《小腆纪年附考》,是“一部著名的研究南明史的重要著作”。“此书取材,博涉南明野史62家,并旁搜各省府县志及诗文集有关资料。凡有记事错出互异,随条考证,以证传闻讹谬”(第13页)。对于李自成到底是死于通山九宫山、还是通城九宫山,“从徐鼎的《小腆纪年附考》开始,才明确认为‘以二十骑趋通山之九宫山’”(第13页)。对《小腆纪年附考》这部著作的评价,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就其对李自成死事的记载这一点而论,新鲜的东西并不多。此书卷十是这样记载的:
自成至武昌,左良玉已率众东下,城虚无人。自成与其妻高氏、李锦、李过、高必正,偕诸将田见秀、袁宗第、刘体纯、刘芳亮、张鼐、吴从义、牛万才等犹从之,众尚数十万,分为四十八部,居武昌五十日。改江夏为瑞符县,设伪令,运铜炭,铸永昌钱。谋夺舟南下取宣歙,曰:西北虽不定,东南讵再失之。将发,而阴霾四塞,暴雨烈风,旗枪尽折。又连为王师所蹙,自成益疑惧,一夕,拔营起,谋据湖南,命四十八部先发,而自以二十骑殿,趋通山之九宫山,乡兵遇之,乱刃交加死。
徐鼎在写这部著作时,已见过包括《绥寇纪略》在内的清初以来出版的各种有关李自成死事的书籍。我们把这段文字与其他著作,互相对照一下,发现从“自成至武昌……旗枪尽折”一段,与前面提到的187年前刊行的《绥寇纪略》卷九《通城击》,以及其他许多著作,完全相同。后面一段除改“通城”为“通山”外,也没有多大差异。在清初顺、康年间的史书中,多把李锦与李过误为两人,而冯苏在《见闻随笔》中已作了纠正,说“李锦即李过”。《小腆纪年附考》还是误为两人,可见并未做什么考证。
通山九宫山说认为:“徐鼎是第一对李自成死地、终年作出精密考证的史学家”(第24页)。我们无意贬低他的学术地位。但不能为了证明李自成已死,就不顾事实,说他是“第一”加“精密”。其实,他说“自成之死在四五月间”,不过是综合前人的说法。他是不是第一个对李自成死地作出精密考证的呢?我们还是用《发展》自己说的话来回答:“说来也奇怪,最早就九宫山是在通城还是通山作出正确结论的,倒是夹山‘禅隐’说的创始人何璘”(第35页)。事实的确是这样。何璘说:“李闯之死,野史载通城罗公山,《明史》载通城九宫山,其以为死于村民一也。今按罗公山,实在黔阳,而九宫山在通山县,其言通城皆误也。”
何璘做出这个结论,显然是受到《明史·地理志》等书的影响。
《明史》刊于乾隆四年(1739年)。该书卷四十四《地理志·湖广》载:
通城,在武昌府西南。“南有锡山,旧产银锡。北有陆水,自巴陵县流入”,没有提到锡山下有“九宫山,一名罗公山”;
通山,在武昌府兴国州西,少南。“东南有九宫山,宝石河出焉,下流于富水”。
《明史》刊行十一年后,何璘依据《明史》,说“九宫山实在通山县”,他没有说“通城有九宫山,一名罗公山”。
在何璘做出上述结论一百一十一年之后,徐鼎在考证李自成死地时,说:“《广虞初新志》引歙县江昱云:“闯贼之死,野史载通城罗公山,《明史》载通城九宫。今按罗公山,实在黔阳,称通城误。《明史》之九宫山,又在通山,因通城而误。”
徐鼎这段话,完全来自何璘的结论。
又过了二十一年,光绪八年(1882年)傅燮鼎提出:“今合众说观之,九宫当以通山为确”。其根据,还是上面那段话:“《广虞初新志》引歙县江昱云:‘闯贼之死,野史载通城罗公山,《明史》载通城九宫山”。考罗公山实在黔阳,称通城误。《明史》之九宫山。又在通山,因通城而误。“
李自成是推翻明王朝的大顺军最高统帅,并在山海关战役之后在北京即皇帝位。他是否死了,死在什么地方,无疑是当时国人所关注的一件大事。《明史》篡修诸公,明明知道通山有九宫山,为何仍要记为通城九宫山。这个问题值得认真思考。《发展》第31页说,通山说学者认为,《明史·李自成传》第一稿出自毛奇龄之手,第二稿由王鸿绪撰写,最后又对王鸿绪稿做了删改。
毛奇龄《后鉴录》卷五说:何腾蛟屯兵辰州,攻自成。自成退营罗公山。大饥,令李过守营,而自引轻骑掠食,为村民打死。想必毛奇龄写的第一稿不大可能明确记为通城九宫山,为什么经过多人改写,最后定在通城九宫山。可见,《明史》对这件大事的记载,不是某个人随意守夺的。
在徐鼎之后,仅据《发展》提供的资料,道光《澧州志》,光绪三十年(1904年)《米脂县志》,1944年《米脂县志》,抱阳生《甲申朝事小纪》,1917年出版的《清史论》,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以及萧一山的《清代通史》等史籍,还是认为通城九宫山。难道他们都没有研究,都是沿袭旧说?
《发展》又说:“虽然清代和民国的许多学者,都先后考证李自成死于通山九宫山,但由于吴伟业的《绥寇纪略》记李自成死于通城九宫山,而清初的《通城县志》又因袭此说,《明史·李自成传》也因袭此说。由于《绥寇纪略》成书于顺治初年,离李自成死时不远;而吴伟业又是清初文坛领袖,名气很大;《明史》为官修“正史”,《通城县志》又成书于顺治初年,影响大,流传广。由于种种原因,李自成死于通城九宫山的说法,为后世众多学者所沿用(第34页)这些理由说得可谓充分、全面。原来“后世众多学者”对李自成问题都缺乏研究,只认得《绥寇纪略》、《明史》和清初《通城县志》。和吴伟业同时代许多名家的著作,清初成书的《通山县志》,对他们丝毫没有影响。这实在是一件怪事。
《发展》为了证明李自成已死,举出清初一部又一部著作。并说这些著作,有的记载如何详细,有的如何重要,有的还是出自抗清领导者之手。还说:“记载李自成死于顺治二年的史料,都是史学界公认的研究清初史(或南明史)的重要史料,是当时人记当时事的可信史料(第8页)。而就在其第一部分所列举的这些“可信史料”中,除《烈皇小识》和《荒书》之外,没有一个说是李自成死于通山九宫山的,多数都记载死于通城九宫山。如果按照作者提出的标准,《荒书》记于顺治五年,可否列入“公认的”“可信史料”之内?对此,《发展》第一、二稿说:费密“这一记载的最大失误,是把把李自成之死,系于顺治五年”,这次第三稿改为:“费密把李自成之死系于顺治五年,显然不确,很可能是错简。但目前尚难肯定,存疑待考”(第5页)文章改动,看法变化,无可非议。既然“目前尚难肯定,存疑待考”。那么,人们对费密这一记载的真实性打个问号,也是很自然的。《荒书》说:“由通山县过九宫山岭,即江西界”。这话地理概念没有错。但《发展》为了证明“自成逃遁,现在江西”和说“李自成逃到了九宫山岭,是同义语”,在《阿济格奏疏考实》一文(第9页)说:我们课题组于1996年9月22日上午登九宫山时,“一会儿走在江西,一会儿走在湖北”。那天,我们课题组一行6人,由通山县三位负责同志陪同,从九宫山湖北省某厅招待所出发,分乘二辆车子,沿着上山公路直接到达山顶,然后原路下山,参观了一些名胜古迹。凡是从那条公路坐车直接上下九宫山者,都知道是不是“一会儿走在江西,一会儿走在湖北”?再有,《李自成败亡路线示意图》中,几个重要地名的方位,是否标的准确,各位不妨也对照一下。
《发展》在谈到“通山说”的发展进程时说:“在50年代,力主通山说的主将,实际上仍是40年代作过深入考证的那几位。他们的结论是自清初的戴笠,中经赵翼、徐鼎,直至清末的傅燮鼎,再加上30年代和40年代的童书业、王崇武、李文治等不断深入考证的结果”(第34页)
戴笠和赵翼是主张通山说的吗?他们说过李自成死于通山九宫山了吗?我们还是用《发展》自己的话,分别加以回答:
“戴笠、吴殳的《怀流寇始终录》。这是史学界公认的清初全国专门记载明末农民起义的重要史籍之一。此书的《甲申剩事》中说:‘顺治二年乙酉,……闯贼欲东发兵,庚辰至蒲圻,……通城有九宫山,又名罗公山,上有真武庙。闯贼自以二十骑殿,过山下,止从骑,独身登山,见像下拜,若为物所击,久不能起,村民方赛神,疑为盗,击以锸,首碎’”(第6页);“此后进行考异的是乾隆年间的历史学家赵翼。他认为虽然传闻异词,但是李自成兵败死于九宫山是没有疑问的。他指出:‘此数事亦微有不同,其余皆符合。’不过,赵翼并没有考证出这个九宫山是在通城还是通山”(第12页)
徐鼎和傅燮鼎,定九宫山为通山九宫山,源于何璘,前已叙述,于此不赘。
李文治先生是主张通山说的。但他在八十年代为《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分册写的《李自成起义》一文中,还是说:(李自成于顺治二年)“五月转战至湖北东南各州县。九月至九宫山(一云通山,一云通城)为地主乡团所围困。李自成牺牲。余部由刘宗敏(编者按:史料表明,李自成牺牲于五月中上旬,刘宗敏在李自成牺牲前的四月下旬武昌之战中被俘牺牲,可见李文治先生的考证并不严谨。)、李过率领南下,联明抗清”。这说明李文治先生对这个问题是很慎重的。
李自成是否到过通山九宫山,这是李自成结局研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大家都把视点集中于此,有人肯定,有人否定。这是很正常的。
(顺治二年)“四月下旬九江西之战败后,李自成亲自率领大约万余人的一支小部队,为清军八旗劲旅紧追不舍,一直追到九宫山区。围追李自成的清军将领,有传记可查的至少有九人,从其职衔推算,大约一万余人”(第47页)。就按万作人对万余人计算,打起来清军未必那么容易获胜。当时李自成的兵力有多少,史料有许多记载。这里暂且不提。再说清军多少将领和多少军队,围追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关键在于追着了没有。
现在,我们根据《阿济格奏疏考实》第4、5、6页所罗列的材料(一律按照《考实》原文,未加复检),就李自成是否被追围于通山九宫山问题,略加检讨。
《考实》这三页所列清军将领,追李自成军队的材料计21条。其中,追到湖广的2条;安陆3条;武昌3条;富池口5条;九江(九江口)2条;九宫山6条,均未说明是通城九宫山还是通山九宫山。在与“九宫山”有关的6条材料中:
一条记载互有不同。《满洲名臣传》卷九《车尔布传》:“追贼九宫山,败其骑兵,自成死”。
一条记瑚沙与席特库“率前锋二十人破贼,追败之于九宫山。复同参领苏拜、希尔根捕剿贼党,斩首二千余级。”
一条噶达浑于顺治“二年,随英亲王阿济格击流贼至九宫山,凡三败敌”。
一条, 是听说之后才赶去追击:“闻自成窜入九宫山,复搜剿之,剪其党甚众。”
一条,“自成奔九宫山”,达素与尚书觉罗巴哈纳“追至山顶败之,获马一百三十匹。”
一条, 瑚里布“追剿至九宫山,五战皆捷。
由上可见,谁也没有在通山九宫山追着李自成。看到、追到的只是“贼”、“贼党”。这等于是李自成吗?
在湖南慈利县发现一块野拂墓碑,碑文有“追李闯于澧水”句,无论这个“追”作何种解释,都说明李闯到了澧水。《奉天玉和尚不是李自成》一文的作者,在解释这句话时,解释为“追击大顺军”(见该文第19页)。为什么到了九宫山追贼就一定是追李自成呢?
张玉书《张文贞集》卷七《纪灭闯献二贼事》说:李自成“溃奔九公山,大师薄山下,直摧中坚,人贼垒,贼兵俛首就歼,生擒自成妻妾及贼侯某,独索自成不得,有降卒言,自成败走时领步兵才二十人,路为乡民所困,自缢而死。遣人往视尸,朽不可辩。自成生死终未有实据云。”《考实》所引阿济格等于顺治二年闰六月初四日的一份奏报与张氏所言同。张氏曾为《明史》总裁,亲自审查过《明史·李自成传》。《明史·李自成传》最后定稿,记李自成死于通城九宫山。前面谈到《考实》一文引用的材料(包括阿济格等人的那份奏报),也没有一条明说这个“九宫山”是通山九宫山还是通城九宫山。所以,张氏在他文中所说的“九宫山”,也很难说是通山九宫山。
李自成自率轻骑略食,为村民所困,“不能脱,自缢而死”,或被乡民杀死,或入庙为赛会山民击死。这是所有史料记载中最普遍,也是最模糊的说法。这些史料所描述的李自成之死及其尸首的处理经过,归纳起来大致是这样的:
1、死于庙里。谓李自成独身登山入庙,见像下拜。而事先已有人作了布置,自成伏谒时,“为物所击,久不能起”,赛会村民疑其为盗,取荷锸,“碎其首”。其从骑迹而求之,“则已血肉脔矣。”
2、死于泥淖中。谓自成率数十骑突走村落中求食,村民合围伐鼓共击之,而后双方在泥淖中搏斗,最终李自成“人马俱毙”。
3、自成身有龙衣、金印。谓他被打死以后,村民搜之,见有“非常衣服,又有金印”。
4、杀死李自成的人,都不知他是谁。直至送首报验,左颅伤镞,始知“其为自成也。”
5、将李自成的首级献给何腾蛟(一说传首江南等处)。
6、李过闻自成死,勒兵随赴,夺其尸,报复村民,而后结草为首,葬自成于罗公山麓。
7、李自成死后,遣人验其尸,朽莫辨,不了了之。此说甚妙,谁也别争,反正是死了,证据没有,何必坚持“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也不必任何遗物为见证。
在记录李自成死事的问题上,《明史·李自成传》,选材最佳,立意最巧,自杀与他杀并存。它历时多年,经多人之手,反复修改,非为“撰写草率”,而是极为用心,绞尽脑汁。但由于对李自成之死一事心存疑虑,把握不定,结果弄得矛盾百出,不能自圆其说,《发展》一文最为注意的人物有三个,一是乾隆年间的澧州知州何璘,说他是李自成“祥隐”说的创始人;二是清初著名史学家吴伟业,说有人指出是他(把李自成死地)由“通山改为通城”;三是民国时期国学大师章太炎,认为他轻率判断“自成之死,竟无诚证”。其实,章太炎的“六疑”,恰恰抓往了《明史·李自成传》存在的主要问题,条条有理有据,击中要害,确有见地,无可指责。于此,顺便提一下大顺军进入湖广以后,李自成和高一功、李过是否在一起的问题。据《国榷》、《罪惟录》、《绥寇纪略》、《石匮书后集》、《明史纪事本末》、《见闻实录》、《见闻随笔》、《南明野史》、《小腆纪年附考》以及《明史·李自成传》等众多史籍记载,他们在一起。目前对这个问题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讨论,逐步求得共识。《发展》一文用一种异乎寻常的语气批评章太炎,说:部曲报复问题,〈明史〉上确未记载。但李自成死后余部报复性的杀戮,史有明文,怎么能说没有报复并进而怀疑李自成未死呢?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八〈李自成之乱〉中写道:“李过闻自成死,勒兵随赴,仅夺其尸,灭一村而还。章太炎连成书于《明史》之前史料价值很高的《明史纪事本末》都没有看过,只能说明他看的资料太少,该读的没有读。《明史·流贼传》缺漏甚多,决不能以《明史》没有记载,便怀疑报复的事实不曾发生。这也称得上是一疑?”(第26页)。但紧接着又马上说:“高一功、李过当时和李自成相距数百里、李自成之死,他们并不在场,是后来才知道的”(第27页)。既然他们相距数百里,又是后来才知道的,李过怎能去夺尸?他在什么时候到通山九宫山去夺尸?《阿济格奏疏考实》第7、8页,不仅说了何腾蛟不可能派人去寻找李自成尸体的理由,而且详细罗列了清政府没有找到李自成尸体的多方面原因。如果按照这些原因,当地方志和《荒书》记得最为详细、最为具体的李自成死于牛迹岭、县官认尸等事,不知又将做如何解释?李过恐怕也很难夺到李自成的尸体。
史料记载歧异是一种常见现象,但凡事总有一个度,不能太离谱。李自成是当时封建王朝的大敌,如果说在记载李自成死亡的史料中,死亡的时间可以五花八门;死亡的地点可以相距数百里;杀他的凶手可以各色各样;特别是没有提供任何足以断定他死亡的证据,所能见到的只有“闯贼死”几个字。这就难以服人了。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有些资料,对李自成的死时、死地、过程、杀李自成的凶手及其受奖的情形等,都有非常清楚的记载。这就是上面提到的费密的《荒书》。《发展》认为《荒书》“是当时对李自成之死记载最为详细的私家著述”(第4页)。这个“最为详细的私家著述”能不能定李自成死于通山九宫山?这是大家所关注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我们认为《荒书》不足以定论。
费密,四川新繁(今成都)人,生于天启五年(一说天启六年),顺治十五春年流寓扬州,卒于康熙三十八年(一说康熙四十年)。据载费密“年近六十,始成此书”。由此推算,《荒书》当成于康熙二十四(1685年)前几年。现存的有光绪戊申(1908年)怡阑堂校刊费氏遗书本。此书对李自成死事的记载,疑点极多:
时间记在顺治五年。由文中“委九伯以德安府经历”句后,即为“己丑春正月”。己丑为顺治六年。按当时史书的年月记载次序,此处顺治五年,最早应为本年下半年(或年底)。时距顺治二年四五月间,已整整三年有余。
谓李自成至湖广时,只剩“三万人”,且“令他贼统之”;自成亲随止“十八骑”,且自成死后,其“十八骑有到武昌出首者”;程九伯在小月山牛脊岭杀死李自成。这些为《荒书》的独家新闻;
是时“武昌已系大清总督”,而通山是否已派县令?为程九伯题匾奖励的知县任中麟(四川保宁人),是顺治十八年(1661年)三月到任的。入山认尸的是哪位县官,对这样有大功的人,怎会没有记载;连程九伯自己都“不敢出认”;哪位县官亲眼见过李自成的状貌吗?他何以认得打死的是李自成?程九伯在通山小月山牛脊岭打死李自成这样一件大事,为何在清政府官修的历史文献中,如《清实录》中没有写上他的大名。即使承认李自成的尸首已朽不可辨,但他与程九伯搏斗时使用的刀剑、衣帽等绝不可能那么快就腐烂。
而最主要的是以下两个问题:
1、既然有程九伯这个凶手,又有告密的,又在小月山牛脊岭,保以会找不到尸首?如果承认李自成的尸首已朽不可辨,或是尸首多难以查找,或是被起义军自己收理,则所谓“县官亲入山,谕以所杀者流贼李自成”一事,纯属子虚乌有。
2、程九伯杀死的究竟是谁,这是全部问题的要害所在。现在,我们将有关方志资料摘抄于下:
康熙四年(1665年)《通山县志》卷八载:“顺治二年五月初四,闯贼数万入县,毁戮四境,人民如鸟兽散,死于锋镝者数千。蹂躏三月无宁宇。幸国朝王师荡除,百姓如解倒悬,渐复故土”。(按:据此,到是年八月,通山尚在大顺军的控制之中。又据说,当时通山全县不足六万人(编者按:据康熙四年《通山县志》载顺治十四年人口统计数字,“实在口共一萬五千八百零七口,男子八千一百六十五,妇女七千六百四十二。”天启、崇祯时期没有人口统计数字,万历十一年“实在口一萬六千五百七十六口,男子八千七百四十二,妇女七千八百三十四”,万历以前各朝,总人口维持在一萬三至一萬六之间。《通山县志》载“死于锋镝者数千”显然不实,如“闯贼数万入县”,粮食也成问题。),如有数万大顺军入境,将是一种什么局面?);
同上书卷五载:“程九伯,六都人。顺治二年五月,闯贼万余人至县,蹂躏烧杀为虐,民无宁处。九伯聚众围杀贼首于小源口。本省总督军门佟嘉其勇略,札委德安府经历”;
同治六年(1867年)《通山县志》卷二载:“相传李闯王败窜至此,为程九伯所杀,遂葬于此”
民国七年(1918年)《通山县乡土志略》载:“牛脊岭,在县治东南七十里,……明末李自成为程九伯所杀,葬此岭下”;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程氏宗谱》卷三载:“安思,恭达三子,字九伯,号南枝,于万历四十三年乙卯三月初九午时生,于顺治元年甲申剿闯贼李延于牛迹岭下。献贼首、珠盔、龙袍于本省督宪军门终,札委德府经历,后选陕西西安府守备,未赴任而逝。”
以上记载,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被程九伯杀死的人,由“贼首”→“相传李闯”→“李自成”→闯贼李延”。
这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在将近300年后的1936年,程九伯的后代为什么不说他们的老祖宗杀的是李自成,而是李延?他们有何根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李自成殉难于通山九宫山,虽有一些史料记载,但多互相矛盾,特别是一些关键性的问题缺乏说服力,又无任何文物可以印证,需要今后进一步探讨。
附记:
王戎笙的《发展》一文,终于以《李自成结局研究》为名出版。为此,我们不得不说几句,以正视听。
(一)1997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遵照上级指示,在北京召开“李自成结局学术研讨会”。本文是作为会议材料之一在会上分发的。仅仅因为我们明确表示不同意王文的观点,即一再遭到指责和攻击。本文或许有它的不足,甚至错误,我们在当时就已诚心诚意地敬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为了保持原貌,这次发表时未作任何改动,以便读者更清楚地了解我们的基本观点以及对我们的攻击是否真有道理?是坚持“双百方针,还是搞一言堂?究竟是谁的学风不正?
(二)成立课题组时,历史所领导指派王戎笙和我为课题组负责人。同时为加强领导,还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由两位副所长兼任召集人。在这里,我们必须再次明确指出:《发展》一文,不仅在学术上、学风上存在不少问题,而且完全是王戎笙的个人意见。从开始到最后“定稿”从未在课题组或领导小组讨论过,也没有个别征求意见。最近,他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李自成结局研究课题组”的名义公开出版,既没有向院、所领导请示,课题组和领导小组的成员也没有一个人知晓。完全是他的个人行为。
(三)王戎笙在《李自成结局研究》一书的《前言》中,洋洋得意,粉刷自己,训斥别人,混淆是非。对此,我们暂不作评论。滋就一事先提醒他:《前言》写道:“在李自成结局问题的争论中,主要有四点,……第二,李自成是否在东进部队中,即李自成到了通山县九宫山没有?如果没有到过通山,就不可能死在通山”。“第二个问题由林金树负责并配备两个中青年研究人员协助,……没有拿出任何研究成果。……这是这个专题至今没有写成论文的原因。”一句话,罪在林金树。遗憾的是,王戎笙的说法,在了解情况的人看来,并非高明。因为对于为什么会造成这种局面,他比谁都清楚:起初,他曾要我调两位明史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所里并没有向我提出这个问题,加上那两位研究人员均有任务,无法分身。而我又认为他的提议不妥,予以拒绝。因此,他所说的“配备两位中青年研究人员协助”云云,完全是一种个人想法,而非事实。关于课题分工问题,虽然也是他个人指定的,但我还是接受了,并开始认真进行准备。但时过不久他又改变主意,他先在明清史室对我说,而后又在领导小组会上(两位召集人均在场)正式提出来,说什么我以前重点是研究经济史,不是政治史;搞了李自成问题对我以后的研究工作也没有益处。李自成是否到通山的问题还是由他搞。会后一位召集人还劝我不必与他计较。这些问题,我早已在所内有关会议上一一说明清楚,此后也没有人再提它。奇怪的是,一个号称记忆力极强的人为何又一下子把自己说过的话忘得一干二净?李自成是否到过通山九宫山确实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按照现有的各种材料还是难以定论。他自己最后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结论”,却还要乘出书之机反过来无理指责别人,这难道也是学风“严谨”的表现吗!
(编者注:本文原载《明史研究》第六辑,经作者同意转载如此。林金树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原李自成结局研究课题组负责人;杨志清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