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秋
1985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湖北省通山县政府邀请湖北省社联、湖北省文化厅、湖北大学和全国各地的研究明清史专家、学者及新闻出版界共七十余人,参加在通山县凤池山庄举行的李自成归宿问题学术讨论会,会议得出了基本结论:李自成殉难于湖北通山九宫山无可置疑。①接着通山县政府拟定申请报告,通过湖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向国家文物局申报,将1980年新建成的闯王陵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湖北省博物馆将通山县政府的申请报告誊录后转给湖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原文管会主任孙启康签上“请老谭核定”又转给了湖北省博物馆。11月5日,原湖北省博物馆馆长、考古专家谭维四在申请报告签上“同意抄发”后,上报给国家文物局,②国家文物局又报到国务院,1988年1月13日国务院将通山闯王陵公布批准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③通山闯王墓造假成功,首先在一个无主坟堆旁伪造郭沫若题 “李自成之墓”碑文和李自成墓志铭,这都是通山文化部门将郭沫若1956年为通城李自成墓所题的“李自成之墓”碑文和李自成墓志铭拓印后,篡改部分内容后复制的,④接着拉拢和邀请部分不明真相的专家参加通山县政府举办的李自成归宿问题研讨会,利用权威部门专家的话语权来锤定李自成殉难通山,最后又通过虚假的申请报告骗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这样使绝大多数不明真相的国人以为李自成殉难通山确凿无疑,事实是否如此,我们先看看他们拟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请报告所列证据是否属实。申请报告原文如下:
李自成
李自成墓在湖北省通山县城南九宫山牛脊岭虎爪岩坡地上,与县城相距七十华里,这儿四面环山,东望九宫山,南临太阳山,西隣仙人台,北毗牛脊岭大屋场(即杀害李自成的凶手程九伯所住的村庄)。
李自成是陕北米脂人,雇农出身,明思宗崇祯元年(1628年),李自成参加了高迎祥的起义队伍,一六三六年高迎祥死后,李自成被推为闯王,经过辗转奋战,于一六四四年以山西攻入北京,不久,为吴三桂勾引清兵联合进攻而失败,一六四五年于通山县九宫山牛脊岭被害。
李自成的殉难地点,历来其说各异,不过一般大多数人认为是通山九宫山。据《通山县志》载:“李闯墓在九宫山下牛脊岭,顺治弍年,贼败窜通山,六都人程九伯集众杀贼首于小源口,葬此。”该志修纂于康熙四年,距自成之死才二十年,应该是可靠的记载。《通山县程氏宗谱》载:“程九伯于顺治元年(注:应为二年)甲申剿闯贼李延(注:将李自成误为李延)于牛脊岭下。”一九五六年《历史研究》发表郭沫若同志的文章说:“近据《历史教学》编辑部、湖北师专历史系、武汉大学历史系及金毓黻先生的考证,认为李自成死难的地点为湖北通山县而非通城县,这一考证确实有据,是可以信赖的。”这些记载,一般来讲,是比较可靠的。此外,相传在清道光年间,牛脊岭乡民锄地时发现一付精致的铁马蹬和一只铁宝剑,还说有一只马蹬上铸有“永昌”字样(自成建国大顺,年号永昌),可惜这些东西都已散失。
一九五六年湖北省人民委员会已正式公布列为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有关单位将李自成墓进行了培修,加强了保护,这对研究我国农民革命斗争史将提供很重要的资料,拟请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⑤
以上报告与事实明显不符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李自成墓地点与九宫山范围不符。通山现在的所谓李自成墓在与通山县城相距七十华里的牛脊岭虎爪岩坡上,这里根本不是九宫山的辖管范围之内,牛脊岭相距九宫山的40华里,空间直线距离是20华里,牛脊岭是大仰山的支脉。大仰山与九宫山之间还隔了一座太阳山,大仰山比九宫山面积大,太阳山比九宫山高,同治六年《通山县志》记载“九宫山在县东南九十里”、“太阳山在县东南九十里”、“大仰山在县南九十里”,该志所绘“通山县总图”也标得很清楚,各山的范围都很明确。通山光绪壬午《九宫山志》也记载:“大仰、太阳二山在九宫山西,为九宫山来龙,三山相连如列屏。”⑥作为去脉的九宫山是怎能概括来龙的大仰山牛脊岭?
二、大多数人认为李自成殉难通山九宫山与史实不符。清初的公私著述记载李自成死于通城九宫山有《明史》、《乾隆御批纲鉴》、《绥寇纪略》、《见闻随笔》、《罪惟录》、《怀陵流寇始终录•甲申剩事》、《所知录》、《甲申传信录》、《明末纪事补遗》、《明亡述略》、《永历实录》、《甲申朝事小记》等13种。记载李自成死于通山九宫山的只有《烈皇小识》和《荒书》两种,但《烈皇小识》说李自成撤离西安前“刘宗敏、田见秀等皆死”显然与史实不符,很难相信记载李自成死于通山九宫山是正确的;《荒书》说李自成是程九伯打死的,而程九伯的宗谱却记载打死的是李延,《荒书》还把李自成死于通山九宫山的时间推迟了三年半,《荒书》显然不能作为可信史料。确定李自成的殉难地和墓葬地址是需要可信证据来证明的,不是多数人的认为。1956年郭沫若先生受了不严谨专家的错误考证而发表声明将《甲申三百年祭》中的“通城”更正为“通山”,误导了不少后来的专家学者,而现在绝大多数专家学者对李自成殉难地并没有学习和研究,大都是人云我云、以讹传讹\、拾人牙慧。
三、引用的《通山县志》与原文不符。报告中说“据《通山县志》载:‘李闯墓在九宫山下牛脊岭,顺治弍年,贼败窜通山,六都人程九伯集众杀贼首于小源口,葬此。’该志修纂于康熙四年,距自成之死才二十年,应该是可靠的记载。”实际上康熙四年《通山县志》根本没有这段记载,是光绪壬午(1882年)通山《九宫山志》将康熙四年《通山县志》和同治六年《通山县志》揉合一起杜撰的,不是可信史料。报告将光绪壬午《九宫山志》冒充康熙四年《通山县志》,显然是欺骗行为。而康熙四年《通山县志》卷五是这样记载的:“程九伯,六都人。顺治二年五月闯贼万人至县,蹂躏烧杀为虐,民无宁处。九伯聚众围杀贼首于小源口。本省督抚军门佟嘉其勇略,札委德安府经历。”⑦这里并没有明确说明程九伯杀的“贼首”就是李自成,如果确是李自成,负责追剿李自成的清军大将阿济格不会因为找不到李自成尸体而遭到多尔衮的斥责和削爵,湖广总督也不可能只赏一个八品“经历”芝麻官给程九伯。同治六年《通山县志》卷二也没有这段记载,实际上是这样记载的:“李闯墓在县南七十里上六里小源堡牛脊岭下。相传李闯败窜至此,为程九伯所杀,遂葬如此。”⑧这里根本没有记载“李闯墓在九宫山下牛脊岭”,也只是一个“相传”,所记“李闯”也不一定是指李自成,何况此志相距李自成死已220多年,不能作为可信证据。
四、《程氏宗谱》记载程九伯杀死对象的名字和时间与李自成不符。《程氏宗谱》载:“程九伯于顺治元年甲申剿闯贼李延于牛脊岭下。”⑨而报告中将“顺治元年”后加括号“应为二年”;将“闯贼李延”后加括号“将李自成误为李延”,时间和名字明显不符,根本没有说服力。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史料记载李自成另一名字叫李延。而可信史料恰恰证明李延确有其人,不仅通山县高湖《程氏宗谱》记载程九伯杀死的是李延,通山高湖康熙庚午(29年)举人谢廷树诗中也有“天剿李延贼”⑩;通城县《金氏宗谱》记载:“又有李延、李自成流寇猖狂”;⑾《通山县志》记载“九宫山北有李延墓”;1995年通山李自成研究会编印的《小月山》创刊号中收录有80年代通山文管所一份调查记录:说1950年通山九宫山九一宫前有一块“顺治丙戌岁仲冬吉旦”的“李延碑志”,可惜在1959年修云中湖水库时此碑被砌筑了水库大坝,⑿看来九宫山九一宫前曾立有“李延碑志”,但相距40华里的牛脊岭虎爪岩坡又有传说中被程九伯杀死的李延墓,这又如何解释?
据《程氏宗谱》记载程九伯“剿闯贼李延于牛脊岭下,献贼首、珠盔、龙袍于本省督宪军门佟”⒀,而省督宪军门佟养和是顺治二年七月十五日上任湖广总督的,程九伯杀死李延的时间应在此时间之后,但据史料记载李自成死于顺治二年五月中上旬,这年还有一个润六月,李自成死的时间比李延死的时间至少要早三个月,从时间不符来看,程九伯杀死的李延不是李自成。
五、传说的铁马蹬和铁宝剑与李自成遗物不符。现在通山闯王陵陈列的铁马蹬根本没有“永昌”年款,也没有鎏金,作为李自成不可能用铁马蹬,至少用铜马蹬。把一只铁马蹬作为李自成遗物显然是牵强附会。⒁那把传说中的铁宝剑又是不是李自成的呢?据光绪壬午通山《九宫山志》记载:“至今传贼佩剑尚藏山下民家”;⒂通山方面1990年新征得一份《白云异略》史料云“李闯剑初为程九伯所得,后易手于程相楚者,传至清为朱汝炎得之,后竟为汝炎之私物”。⒃但在通山高湖朱家大屋朱汝炎后裔发现的此剑上面錾刻的是“米脂李延”铭文,⒄剑也较普通,由此可见,程九伯杀死的李延根本不是李自成。
六、通山所谓李自成墓于1956年被列为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与事实不符。通山闯王陵是1980年建成的,在此之前这里只是一座既无碑文又无墓志铭的无主之坟,这个传说的所谓李自成墓并没有列为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通山博物馆馆长范国干在所撰“湖北通山李自成墓修建始末”一文中,又说李自成墓是1966年前夕被列为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⒅此两说不知以那说为准?如果说1956年所谓李自成墓就被列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那九宫山九一宫前那块“顺治丙戌岁仲冬吉旦”的“李延碑志”为什么得不到保护,却在1959年修云中湖水库时被砌筑了水库大坝?
综上所述,通山闯王陵显系造假,拟定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请报告也是欺骗国家文物局和国务院,湖北省文物管理部门的领导和专家未经查验和核实,轻率地上报给主管部门,客观上为造假充当了推手,欺骗并误导了国人,负在不可推卸的责任。更为不可思议的是,湖北省文物局面对通城李自成研究会在李自成亲族后裔征集的3000多件大顺文物和2000多件大顺政权档案,仍然坚持他们的错误观点,毫无根据地说这些大顺文物和档案都是赝品,并对通城文物管理部门将李自成墓申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拒绝,而且不给任何理由。在新发现的2000多件大顺政权档案中,有30多件直接记载李自成死于通城九宫山,其中有大顺军缴获的8件清军文告和通城县秀才上李自成侄子李过书以及平江县秀才的著述,另外,还有李自成大顺国齐侯顾炎在著述中记载李延为昭侯。这些史料有力证明在通山牛脊岭被打死的是李延,绝对不是李自成。湖北省文物管理部门未经考证,将通山县伪造的李自成墓申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显然是错误的。我们要求国家文物保护部门和有关学术部门对李自成殉难地和李自成墓重新考证并认定,澄清是非,更正错误,还历史真相,不再误导国人。
2012年元月10日
注释:
①《咸宁文史资料•李自成归宿研究专辑》“李自成学术研讨会简介”,p293
②⑤见湖北省博物馆“李自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单位报告原件
③见1988年1月13日国务院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告
④⒅1997年张国光著《李自成在湖北通山抗清殉难史实论证集》范国干撰 “湖北通山李自成建设始末”文,p106
⑥⒂通山光绪壬午《九宫山志》
⑦康熙四年《通山县志》卷五“人物•武勋”
⑧同治六年《通山县志》卷二“舆地志•茔墓”
⑨⒀民国二十五年通山《程氏宗谱》卷三“常祖派下高公房”
⑩1995年通山县李自成研究会编创刊号《小月山》“清谢廷树•小月无题”,p48
⑾民国辛巳年续修通城县《彭成堂•金氏宗谱》卷首谱序“清康熙丙申年原序”,
⑿⒃1995年通山县李自成研究会编创刊号《小月山》毛彥斗文“通山金石铭李闯”,p35
⒁1997年郝孚逸编《李自成殉难于湖北通山史证》图1
⒄中国明史学会2001年《明史研究》七辑冯俊撰“浅析李延遇害通山的史实及新近发现之物证”
附通山骗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请报告原件,2010年从湖北省原文管会流出,现藏通城县李自成研究会:
右签字“请老谭核定 孙启康”(孙启康:原湖北省文管会主任)
左签字“同意抄发 谭维四 11.5”(谭维四 :原湖北省博物馆馆长)
通山县博物馆馆长范国干在《李自成在湖北通山抗清殉难史实论证集》中撰文记载复制通城李自成墓志铭和碑文的过程: